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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7日,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,解开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积攒多年的矛盾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某物业公司为李某经营的客栈提供物业服务,受几年疫情的影响,李某经营的客栈停业未实际经营。李某认为经营的客栈占用面积较大,产生的物业费也相应较高,其未经营而产生高额的物业费对其负担太重,要求物业公司能减免物业费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,双方争议的物业费实际发生在疫情期间,李某在疫情期间也未能营业,承办法官也从派出所调取了相关证据证明了其停业的事实,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,分别站在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立场进行调解,让物业公司感受到业主的经营难处,让业主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,最终物业公司愿意按照李某未经营期间物业费的70%主张物业费,同时也表示以后会更好的提供物业服务。业主感受到了物业公司的诚意,当庭履行了未交的物业费,至此,双方的矛盾彻底化解,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。(张晓婧 周娜)
原标题:《敦煌法院:物业服务起纠纷,法官调解促履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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